114年度新北市營養餐飲服務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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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項目 |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營養餐飲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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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內容 | 提供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資格之經濟弱勢長照個案送餐到府服務,透過服務單位運用志工到府送餐,送餐志工應確認服務個案確實在家領受餐食,並給予關懷,倘遇其有危險或有其他長照需求,應協助立即通報相關單位進行處置,並配合每次填寫送餐關懷紀錄表,以確認服務使用者餐食領用及志工關懷情形。 |
| 服務對象 | 經照管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2至8級,並為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五條第一項津貼資格者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者,須獨居且實際居住於本市,並無法自行炊食、購餐者,且無以下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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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單位 | 附件:服務單位清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