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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申審

 貼心提醒:

  1. 因應新制,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新版求才登記表、委託書及切結書,舊版本將不受理,請使用新版本申請。
  2. 辦理外籍看護工相關業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2:30及13:30-17:30(國定假日除外),受理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5樓(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號5樓),聯絡電話:(02)7716-3667分機15-22
  3. 欲臨櫃辦理者請自行備妥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相關文件正本及影本
  4. 為便利民眾辦理申請外籍看護工申審前置作業,開放郵寄收件【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註明新北市政府高齡長期照顧處(外籍看護工申請)】。 相關文件請參考下方附件 
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應備文件
檔案大小: 109373 kb

由於目前「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與國內照顧服務體系接軌方案」,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皆需向雇主介紹國內照顧服務資源及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並提供申請人國內長期照顧服務資源及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補助辦法)等措施,目的在於促進本國照顧服務產業的發展,減少外籍看護工的依賴,健全發展我國的長期照顧體系。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80019

 

 ※外籍看護工申審受理⽅式分為二種(共11類,A、D、Q、E、J、K、R、S、T、V、U)。

  1. 至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A類):被看護者可⾄「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進⾏⾝體診斷評估,由醫院協助填寫傳遞單並將整份評估表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高齡長期照顧處。
  2. 多元認定免經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專業評估(D、Q、E、J、K、R、S、T、V、U類):請郵寄或攜帶相關文件至新北市政府高齡長期照顧處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可致電02-77163667轉15至22詢問。
  3. 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之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代碼如下: 
資料表格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等級

ICD代碼

1、平衡機能障礙

重度以上

03

2、智能障礙

重度以上

06

3、植物人

重度以上

09

4、失智症

輕度以上

10

5、自閉症

重度以上

11

6、染色體異常、先天代謝異常、其他先天缺陷

重度以上

16

7、精神病

重度以上

12

8、肢體障礙

重度以上

05

9、罕見疾病

重度以上

15

10、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呼吸器官

重度以上

07

(b440、s430)

11、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吞嚥機能

中度以上

07

(b510)

12、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述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以上申請資格皆可親洽或郵寄辦理,本局收到資料後會主動致電申請人並告知後續相關辦理事宜。

※以上申請若需委託他人親洽辦理,請務必檢附申請人與被照顧者身分證正本與影本,另外附上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影本。

※仲介公司送件如不便攜帶申請人及被照顧人身分證正本,可用影本加切結書辦理,但受委託人仍需檢附身分證正本影本(外籍人士為居留證正本影本)。

外籍看護工巴氏量表到宅評估

服務對象:

實際居住在本 市,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2. 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3. 植物人
  4. 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

受理窗口

新北市政府高齡長期照顧處

檢附資料

  1. 到宅評估申請表
  2. 申請人及被看護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3.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4. 診斷證明書正本(需備註:行動不便無法外出就醫,如被看護者安置機構(例如:呼吸照護或養護中心)需再加註:近期將返家照護)
  5. 病歷摘要正本(就診、入院或出院)

上述診斷書與病歷摘要,需於申請日起3個月內提出到宅評估

申請方式

掛號郵寄或親洽處理。

*非申請人親洽需檢附委託書

郵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新北市政府高齡長期照顧處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外籍看護工專用」)
親洽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號5樓

聯絡電話(02)77163667轉15-22(外勞業務組)

服務費用

  1. 出診訪視費(1名醫師及另1名醫事人員):2000元
  2. 評估鑑定費: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500元及巴氏量表或 CDR量表500元
  3. 交通費:來回計程車資,實支實付。

※應備文件

01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11501起適用)
檔案大小: 199748 kb
02照顧服務員求才登記表
檔案大小: 190718 kb
03委託書
檔案大小: 73038 kb
04切結書
檔案大小: 102919 kb
05相關身分證件影本備查單
檔案大小: 51743 kb
06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1121015起適用)
檔案大小: 174469 kb
07巴氏量表到宅評估申請表
檔案大小: 112920 kb

※參考資料

08新北市政府外籍看護工申審前置階段標準作業流程圖250101修正
檔案大小: 101730 kb
09新北市政府巴氏量表到宅評估標準作業流程圖
檔案大小: 54685 kb
10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名單
檔案大小: 1235031 kb
11外籍看護工之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暨注意事項
檔案大小: 2643520 kb
12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提供雇主及移工聘僱諮詢說明
檔案大小: 28612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