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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
效期3個月 (必備文件)
  1. 新北市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申請書【(民)表一】。
  2.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後發還)及正反面影本。(影本請勿裁剪)
  3. 申請人最近3個月內之1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2張。
  4.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後發還)及正反面影本。(非本人辦理者須檢附)
  5. 標準型信封及郵票(普通掛號)。(臨櫃申請者須檢附)
  6. 申請人完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長照共同訓練課程結業證書正本(正本驗後發還)及正反面影本。
  7. 核備函影本。
  8. 申請人現職長照服務單位在職證明正本。(職稱為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
請擇一依據資格加附證明文件正本及正反面影本如下
  • 醫事人員或社會工作師證書及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碩士以上學校老人照顧或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及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之畢業證書及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之證明文件及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及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及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包含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及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效期6年 (必備文件)
  1. 新北市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申請書【(民)表一】。
  2.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後發還)及正反面影本。(影本請勿裁剪)
  3. 申請人最近3個月內之1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2張。
  4. 申請人現職長照服務單位在職證明正本。(職稱為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
  5.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後發還)及正反面影本。(非本人辦理者須檢附)
  6. 標準型信封及郵票(普通掛號)。(臨櫃申請者須檢附)
  7.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之長照服務人員認證證件(效期3個月)正本。
  8. 申請人完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格訓練課程結業證書正本(正本驗後發還)及正反面影本。
  9. 核備函。(儲備人員轉正式人員須檢附)
其他注意事項
  1.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居家服務督導員應於任職前完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格訓練課程;但檢具欲登錄長照服務單位之聘僱證明文件先行辦理認證者,應於任職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倘未於任職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格訓練課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認證。
  2. 依據新北市長期照顧服務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照顧管理服務契約書及個案管理服務標準作業程序,新增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須正式函文予本處核備。
  3. 於領取或申請階段須則一臨櫃辦理,並查驗相關證件正本及繳納規費,無法郵寄申請資料同時郵寄領證。
  4. 申請人委託代理人依規定持委託書申請或領證,無須提供申請人之身分證正本查驗。
申請表單
  • 新北市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申請書【(民)表一】
  • 新北市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辦理或領取認證證明文件委託書【(民)表八】
(民)衛高長07-(民)表一-新北市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申請書
檔案大小: 163162 kb
(民)衛高長07-(民)表八-新北市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委託書
檔案大小: 22954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