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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服務人員訓練
資料表格
資格訓內容 執行人員應完成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3條規定訓練,取得認證證明文件之醫事人員,並完成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 II)及中央衛部顧字第1091963201號公告之長期照顧整合課程(Level III)。